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青海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文件青质监办〔2012〕22号

青海省质监局关于深入学习宣传贯彻

《质量发展纲要(2011-2020年)》的通知

各州(地、市)质量技术监督局、局属各单位:

2012年2月6日,国务院颁布了《质量发展纲要(2011-2020年)》(以下简称《纲要》),规划了我国质量发展蓝图,明确了我国质量工作的指导思想、工作方针、目标任务和重点措施。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《纲要》,把《纲要》的各项要求落到实处,根据国家质检总局的统一部署,结合我省的实际,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:

一、总体要求 立足当前,着眼长远,突出重点,注重实效,有计划、有步骤、有措施地开展好《纲要》的学习宣贯工作,在全社会掀起学习、宣传、贯彻《纲要》的高潮。全系统各单位应结合本地区、本单位的实际,组织开展形式多样、生动活波、内容丰富的学习-1- 宣贯活动,广泛学习宣传《纲要》,保障《纲要》所规定的各项措施得到有效实施,提升全社会质量意识,提高我省质量发展水平,推动建设质量强省,努力形成政府重视质量、企业追求质量、社会崇尚质量、人人关心质量的良好氛围。

二、工作措施

(一)宣贯对象和目标要求 质量问题涉及各行各业,关系千家万户。《纲要》的学习宣贯对象既要面向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,又要有针对性地做好以下重点对象的学习宣贯工作。

1、各级地方人民政府及其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各州(地、市)质监部门应主动向当地地方政府领导汇报,拿出宣传贯彻方案,赢得领导支持;积极与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沟通,推动各行业主管部门了解熟悉《纲要》的主要内容和相关质量工作,促进《纲要》各项措施的实施。

2、质量监管部门包括产品、工程、服务等质量相关监管部门,通过学习宣贯,使其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熟悉并掌握《纲要》主要目标措施和工作要求,保障《纲要》在日常工作中得到有效贯彻执行。

3、生产经营者包括中央企业、国有大中型企业、行业骨干企业、小型微型企业员工及企业法定代表人。通过学习宣贯,使广大生产经营者,尤其是企业法定代表人和质量负责人知晓《纲要》中规定的质量责任和义务,自觉承担质量责任,扎实做好质量管理工作。

4、社会中介组织包括各行业联合会、协会、学会、商会等。通过学习宣贯,动员和发挥广大行业组织的积极性和能动性,推动《纲要》各项规定在各个行业的贯彻落实。

5、消费者通过向广大消费者普及宣贯,提高全社会的质量意识,营造人人重视质量的良好社会氛围。

(二)宣贯重点内容

《纲要》的学习宣贯要把握以下几方面重点:一是编制《纲要》的背景和重大意义。二是《纲要》规定的我国质量工作的指导思想、工作方针和发展目标。三是《纲要》确定的主要任务、重点工程和创新举措。(见附件:《质量发展纲要(2011-2020年)》宣传提纲)

(三)宣贯时间步骤

纲要》宣贯时间步骤主要分为3个阶段。

第一阶段:普及宣传,扩大《纲要》的社会影响。

时间:2月6日《纲要》发布后至3月上旬。

目标任务:通过形式多样、生动活泼、内容丰富的宣传活动,重点宣传实施《纲要》的重大意义和有关《纲要》的起草背景、指导思想、工作方针和目标任务等。突出发挥报刊、广播、电视、网络等媒体的作用,让全社会知晓、关注、重视《纲要》,积极学习宣贯《纲要》。

第二阶段:远近结合,有序部署《纲要》的学习宣贯。

时间:3月中旬至8月底。

目标任务:利用"3·15"、计量日等大型咨询服务活动,在上半年和下半年各安排几次有规模、有声势的学习宣传活动。以加大对《纲要》以及《行动计划》的宣传力度,积极发动企业、行业协会深入学习宣贯《纲要》,形成上下联动、有序有力开展的良好局面。

第三阶段:突出重点,深入推进《纲要》的学习宣贯工作。 时间:"质量月"活动至2012年底。

目标任务:通过开展全国"质量月"等影响广泛、带动性

的主题活动以及多层次、广覆盖的《纲要》主题教育培训活动,把学习宣贯工作引向深入,为落实好省政府《推进纲要》贯彻落实的实施意见奠定良好的社会舆论基础。

三、工作要求

(一)加强领导,深入推进。颁布实施《质量发展纲要(2011-2012年)》是党中央、国务院做出的重大决策,体现了党和国家对质量工作高度重视,是新时期促进质量发展、建设质量强国的行动指南。全系统各单位要高度重视,切实加强领导,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《纲要》的要求上来,把贯彻落实《纲要》作为当前和长远的首要任务,列入重要工作日程。要积极向地方党委政府报告,争取支持和指导,并将《纲要》的要求纳入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。各单位要根据职责、结合实际,制订行动计划,明确目标责任,切实做到计划落实、组织落实、措施落实、监督检查落实,确保学习宣贯活动的深入开展。

(二)不断创新,务求实效。各单位要把《纲要》的学习宣贯与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和政府工作重点相结合,使《纲要》的各项措施融入本地区质量工作的发展目标和措施任务;要把《纲要》的学习宣贯与贯彻实施"抓质量、保安全、促发展、强质检"的方针相结合,切实抓好当前质量工作,促进质监事业的发展。各单位要紧密结合工作实际,不断创新,研究出台学习宣贯的具体抓手,增强可操作性。

(三)落实责任,加强检查。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到《纲要》学习宣贯是一项长期工作,要切实按照责任分工,周密部署开展本单位学习宣贯工作。要加强督促和检查,省局也将适时组织指导和督查,并通报相关情况,促进各项学习宣贯活动取得实效。

(四)加强交流,及时沟通。各单位要注意做好情况沟通与信息报送工作,要将学习宣贯计划、任务分解及责任分工等情况报省局,并及时上报典型经验和有效做法,以便掌握情况加强指导。


 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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